今年一月和二月,我以 NFT 書的形式,自主出版了《心》和《自作集 Autofiction》,另外又幫台灣新人羔子出版了《石像的復仇》。連同去年和飛地出版社合作的《天工開物.栩栩如真》再版,我已親手做過四本 NFT 書。暫時來說,不但談不上成功,更加是困難重重。
也許是史上第一本華文文學 NFT 書的緣故,也因為借助了飛地的籌劃和推廣能力,《天工開物.栩栩如真》NFT 書雖然定價很高,但銷售成績不錯,單就作者版稅(30%)來說,賣三百本 NFT 書抵得上實體書三千本的收益。接下來我嘗試自己推出 NFT 書,以實驗名副其實的自主出版的可能性,結果《心》暫時只賣出了七十多本(定價 20 美元),而《自作集》只賣出了二十三本(定價 12 美元)。(以年費訂閱本快報可以免費獲贈這兩本書。)
同時期我收到新經典文化的版稅結算表,其中 2021 年出版的《香港字》累計銷量約四千本,其中四百本是電子書。也即是說,在最近三年內我至少有四千個讀者,但由傳統出版轉為自主出版,讀者流失率是 90% 甚至是 99%。這是個巨大的謎團,我完全想不通當中的原因。總結起來,可能有以下各種:
1. 宣傳能力不足,大部分讀者無法接觸到新書資訊。
2. 讀者習慣閱讀紙本書,對電子書感到抗拒(但《香港字》賣了四百本電子書)。
3. 對 NFT 書這種新形式感到不理解、不信任,甚至反感。
4. 不信任自主出版,缺乏直接支持作者的概念。
5. 舊作再版,吸引力不足(但《自作集》是新作)。
很難說上述哪一個是主因,但第三點似乎特別重要。
我在不同的場合聽過讀者對 NFT 這種東西的疑慮。大家首先想到的一些無聊數位圖像的高價炒賣,完全無法把它與正經的出版連繫在一起。Non-fungible token 是區塊鏈技術的特殊產物,本身是中性的,指的是一筆無法刪除、修改、取代和假冒的數位資料。因為這種特性,它打破了數位物品可以無限複製,也因而缺乏原創性(originality)的局限。NFT 所具有的獨特性(uniqueness)令它成為最可信任的憑證。所謂 NFT 書,就是把電子文檔附帶在 NFT 這個憑證上,以證明這本書的版權所屬。而因為每個 NFT 都是獨一無二的,所以購買 NFT 書的讀者就等於擁有了這本書的文檔和它的憑證。在這個意義下,買 NFT 書和買實體書是沒有分別的,都是可以擁有也可以轉售。相反,購買一般電子書其實只是租用閱讀權,讀者並沒有擁有那些書,不能把它們借給別人、送贈或轉售,也不能在其他裝置上閱讀。
關於 NFT 書不會取代紙本書,而是與紙本書並行,NFT 書如何改善出版生態和作者收入,以及如何促進知識永久保存和自由傳播,這些我已不厭其煩說了很多。有興趣的朋友可以參考文末的文章,我不再一一重複了。問題是,如果 NFT 這個名稱已經在讀者心中留下了根深蒂固的壞印象,或者完全令人摸不著頭腦,換一個叫法會不會改變觀感,甚至帶來新的理解可能?我一直在思考這個問題。我知道 NFT 出版開發者和一些同路人也思考過相同的問題,而考慮到減少理解障礙,傾向使用「電子書」或 “electronic book”(ebook)來做替代。NFT 書以電子形式製作、傳播和閱讀,稱為電子書或 electronic book 並沒有錯。但是,這麼一來便無法和普通電子書作區別。
我的建議是,叫做 dBook。如果 ebook 已是一個慣稱,那把 NFT 書叫做 dBook,便可以既不離開習慣太遠,但又有新意。那個 “d” 字的含義,可謂多樣而且深遠。
首先,是 digital 的意思,也即是數位書本,比 electronic 更切合技術本質。說 digital book 一般人也很容易理解。其次,但其實更重要的是,decentralized(去中心)和 distributed(分散式)的意思。NFT 書建基於區塊鏈技術,而區塊鏈的特質,就是去中心和分散式。把 NFT 書理解為 de-book 可謂順理成章。但 de-book 會令人有「去除」或「解除」書本的錯覺,所以簡化為 dBook 更佳。
再者,以太坊共同創辦人 Vitalik Buterin 在 “My techno-optimism” 一文中提出了 d/acc 的概念,指的是對科技發展感到樂觀的同時,對「加速」(acceleration)抱持一種審慎的態度。d/acc 中的 d 可指 defensive、decentralized、 differential 或者 democratic,而以前者為重。甚麼是 defensive 的科技?大體來說就是以預防和保護為主要目的的技術,例如社會基建、衛生設施、疫苗、防空系統等,而在電腦科技上,則是保障私隱和個人自主的區塊鏈了。作為一種 defensive book,NFT 書保護了甚麼?很簡單,它保護了作者自主、出版自由、知識的保存和傳播。所以高重建曾經想過把它稱為「自由書」。
我還有另一個聯想,那就是柄谷行人提出的交換模式 D。所謂交換模式 D,是指超越交換模式 B(國家)和 C(資本)而對交換模式 A(遊居共同體)的高次元回復。而 A 代表的,是平等和自由的、不受支配的社會結構。這和區塊鏈所促成的去中心、點對點、共識機制和社群共治,有很多相契合的地方。所以我認為 dBook 是交換模式 D 之下的出版形式。書再不(只)是商品,而是一種贈予與回禮的交換,也是人與人之間精神價值的交換。
人要轉運,先要改名。我不打算改名,不是因為我的姓氏字頭就是 D。如果 NFT 這三個英文字母真的是個心理障礙,改名也許可以帶來新的契機。至於 dBook 為甚麼要用小楷 d 和大楷 B,那是因為,無論是 digital、decentralized、distributed、defensive、differential、democratic,還是交換模式 D,都只是 Book 的附帶屬性,書才是主體。NFT 不是要來消滅書,而是要來守護書,令書跨越時空的障礙,得到永恆的生命。我深信,頭文字 d 是人類的未來,而 Book 在當中必然扮然重要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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