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s://vimeo.com/691694620
视频剪辑:张述轩
SparkLink,知识与艺术传播NFT分享计划
报告人 / 刘怿斯
图文整理 / 汤睿沄
本文根据刘怿斯于第六届网络社会年会“时刻互惠:合作生活的瞬间”主题一“SparkLink”所发布的项目报告整理而成。本文作者刘怿斯为Dimension.im 技术长,SparkLink项目组成员。
很高兴和大家在网络社会年会的第一场主题论坛SparkLink见面。首先,我需要表明的是,作为一位科技从业者,我们虽然关心的技术,每天都一直在研究新技术,但我们更关心人类,尤其是我们自己这样的普通人。我们希望技术为普通用户所用,而不是被资本大机器肆意收编。
大概在一年前,黄老师和我分享了一个不成熟但又令人兴奋的计划。也就是今年网络社会年会所有的内容,包括NFT,Metaverse和social token。在过去一年间,我们在研究所同学老师,和与外界各公司,项目组的帮助下一起确立了这些计划。今天,我们将我们的尝试与实验分享给大家,希望能听到各位对我们实践的点评。
在 web2.0时代,我们受到了无数中心化垄断技术的荼毒。我们隐私数据的所有权在所有中心化技术的侵蚀下不断被剥夺。与此同时,我也是互联网的内容生产者,每天我们在上网时产生的任何一次点击,任何一条推特,任何一次评论,都是对互联网中心化平台的一种贡献。不知不觉间,我们都成为了被大公司或者大平台剥削的数据劳工。
网络出现之前,人与人的连接依靠的可能是面对面的交流或是亲笔信件。我们通过分享彼此所爱的,形成认同或是建立连接与信任。但无论过去还是当下,分享者与受众之间总存在着一些无法回避的第三方。比如,作家与读者之间有时隔着出版社和经销商;演员,导演与观众之间隔着发行方与院线等等。这些多重中心化组织的参与,有时会使内容分享变得臃肿和低效,让作品的价值不再简单取决于作品内容本身,甚至令“创作”的价值被低估。如今,能以稿费或者版税盈余为生的作者少之又少,能在诸如Medium和Substack,或者Review、方格子知乎、微信公众号等付费墙,通过独立写作而活的作者更是难得一见。虽然创作者所获甚微,但对读者来说,结识一份内容可能需要各种付费购买。这些付费墙在某种程度上使得为网络所“拉进”的读者和作者之间的距离又越来越远了。
图1: Medium的一则内容订阅提示(图片取自作者ppt)
要获得一份内容,用户所面临的除了“付费”外,可能还有各种cookies网站的某些网站为了辨别用户身份,进行Session跟踪而储存在用户本地终端上的数据(通常经过加密),由用户客户端计算机暂时或永久保存的信息网站的某些网站为了辨别用户身份,进行Session跟踪而储存在用户本地终端上的数据(通常经过加密),由用户客户端计算机暂时或永久保存的信息;读者的金钱支付往往也不仅是惠及作者,还包括了平台本身的运作费用。除此之外,读者还要面对想读的书动辄绝版、停刊之类尴尬的状况。而常常被误以为中心化出版生态最终获利者的发行商和平台也并不是高枕无忧的,他们其实同样也承担着商业和政治的风险,以至于不得不对部分内容进行严苛地审核,还负担着高昂的印刷出版费和商业洽谈费。
总之,眼下的公共出版生态中,无论是作者,读者,还是经销商,其实各有各的苦楚。这种情形之下,盗版或许是读者的一种反叛,却伤害着原作者的利益。毕竟,我们为盗版内容所付的钱只会进入盗版商的口袋里,作者是完全不会获得任何利益的。甚至于,有些作者可能觉得自己本身的内容创作难以维生,于是不得不进行一些更轻佻的,相对容易获利的内容创作,而这些软文又在事实上侵占了大量的内容展示空间,而出版商所承担的高额出版费用或许令发行方不得已地在对内容质量的把握上运用绥靖政策,却在预防亏损的同时断送了大量的优质内容面世的机会。显而易见,现存的出版生态正在令作者,读者和出版人互相的榨干彼此,并将大量的利益倒进平台和中间商的口袋。如果我们的这些关心公共领域内容出版的人不能另起炉灶,创立更加共生的内容出版模式,而是继续守护着垄断和代理,那么旧生态内的挣扎多半仅仅是将原本落在自己头上的剥削转成他人账户上高额的债款罢了。就这点来说,SparkLink想要做的其实是团结所有被平台教唆成异己的创作者,读者和知识发行人,让我们在共荣之前先挣回每个人应得的利益,将公共的知识归还于公共。
这个项目的最初想法是黄老师希望将他个人的作品和研究所多年来的产出数字化,尤其是利用NFT的独特属性来在数字世界里做一场作品传播(distribution)的实验。今年年初,我们探讨了如何将我们的作品发布到Arweave或IPFS之类致力于内容“永久保存”的平台上。当时我认为,把作品“永存”是非常重要的,但黄老师认为相较于作品的“永久存储”,以新的方式永续传播和共享作品内容更为重要。为SparkLink构想出现在结构的同学——他是我们公司的一位实习——今天也在场,他最早的设想其实是让SparkLink在NFT和智能合约的帮助下促进内容的传播。经过长达半年的迭代,这个初设想最终形成了SparkLink现存的运行机制。
“spark“即星火。星火指的是我们每个人,SparkLink希望每个参与者都可以成为公共知识出版系统内的一部分。而”link”指的是是将作者,读者和发行人紧密团结的技术。在SparkLink的机制下,作者、读者和发行人这三种职位是流动且开放给所有人的。SparkLink通过令作者为读者所选,知识由读者发行的方式令发行同时惠及作者和读者;通过取消以中心化平台为代表的这种中介的生意,令我们所有的这种认同和选择可以直接抵达彼此。
如大家所见,流程图最顶端的是”Root NFT“。作者在发行某作品时,我们会帮他铸造NFT。作为作者,他可以设定初始价格,也可以设定该NFT被分享和被购买的次数;而作为读者,我们可以选择去购买某个这样的NFT,成为所谓的“subscirber A”、“subscirber B“或者“subscirber N”。作为”subscribers“,我们又可以根据原始的NFT或原始作品进行二次创作做,铸造出新的子NFT,供更多人购买。当然,如果你只是想要去阅读或者是想传播原始NFT的话,你可以选择成为subscirber B,购买并将原始NFT传播下去。每一层购买NFT的行为都会为原作者贡献一定金额的版税。SparkLink将确保所有的传播,都将惠及内容原作者。在这个过程中,若传播者们(这些“subscriber A”,“subscribe B”们)尽职地挑选出了自己认可的内容,这些内容也为其他观众所承认,Root NFT有了更多层的购买,除了使优质内容的作者获益以外,传播者们也会因自己的工作获得相应的回报。在SparkLink整个项目中,我们最希望的就是把传播本身,即所谓“link”本身的价值体现出来。
图2:SparkLink运行机制图示(图片取自作者ppt)
除此之外,值得一提的是每一次更新的传播——如果你把 root看成level 0的话,那么上述Subscriber A就变成了level one,那subscirber c就是在下面大家可以看到,它其实level two——都将降低该内容在下一层的售价(最终,作品的价格将无限趋于0)。通过这样的机制,我们希望真正被更多人认同的内容创作能以更便宜的模式呈现在广大读者面前。如果各位对SparkLink的机制感兴趣,可以直接去 SparkLink.io 看看我们整个机制的运作。
其实,SparkLink似乎还做了一件非常有意思的事情,那就是把著作权与使用权分离。当著作权可被量化和分享,使用权也可以基于作品本身而定价,而不再为那些著作权和传播的费用而买单。就像我之前提到的,在过去我们所购得的内容中,可能有非常多的广告费和出版费需要读者买单;但在多数情况下,购书者真正想做的只是去阅读内容本身而已。针对读者可能并无意承受文本“著作权”的价格这点,SparkLink尝试将“购买”的对象从“著作”转变为“使用”。作为读者,购得作为“内容”代表的NFT仅仅代表读者“可以阅读”该内容;那么,为了实惠地阅读,你可能倾向于花费更少的钱去购买更加底层的NFT。而当同时作为发行商或是传播者时,你也可能也会希望自己能购得更高层的NFT,以获得更高的收益。我们想将这种两种需求所分开,令用户可以各取所需。总而言之,我认为SparkLink的理念就是将作者,读者和发行人的角色作用及其所得都尽可能放大,同时尽可能缩小人们称为这些角色所付出的代价。
其实这类的需求在现今的NFT社区里也是普遍存在的——就拿crypto punks举例来说吧。crypto punks应该称得上是今年最流行的NFT了,它的“地板价”(floor price)曾经高达100以太币。这意味着一部分人看重其投资价值的人愿意花费30万、40万美金来购得一个头像。但在这类人之外,我发现更多人只是想要获得某张图片的使用权而已——他们只是需要把这一系列像素图当成自己的推特和微信头像,而”租赁“这类图像使用权的需求就应运而生。总之,针对Crypto Punks这样的案例来说,一部分人确实需要某NTF作品的”所有权“,但另有一部分人其实只是想要图像的使用权。
图3:Cryptopunks(图片取自作者ppt)
今年,中国NFT社区里也诞生了一个非常有意思的实验,就是People's Punk。他们组织内的每个人付出了一个以太坊的价格,集资购买了一个叼着烟斗的 Punk,这个小组于是获得了头像的所有权,而组内每个成员都获得了这一图像的使用权,并且对其进行了许多的二次创作。我今天也很想与各位讨论:这种碎片化的形式,尤其是著作权与使用权分离的机制多大程度上适用于我们所追求的新的公共知识出版机制呢?
图4:People’s Punk(图片取自作者ppt)
图5:SparkLink可能的使用场景(图片取自作者ppt)
最后,我还想在我的报告中介绍一些可能适用于SparkLink的应用场景。
早前在和黄老师讨论SparkLink时,我们曾经希望其实是希望SparkLink所服务的内容既包含传统的杂志书本,纪录片,也能包括新兴的数字作品、数字媒体,尤其是自媒体,以及海外诸如medium,hacky或matters这些平台用户所生产的内容。我们也其实联系了一些漫画作者,因为我们知道在漫画界,有非常多优秀的作品并没有得到很多的面世机会。我想,我们是否可以帮助这些作品和创作者筹集到一些最基础的创作预算,再将他们的原创内容“出版”呢?此外,我们也在聊天过程中也接触到过一些售卖门票的商家,为了自己的活动能够得到宣传,他们会希望借助一些名人的人脉或社交媒体的影响力。我们也正在思考,SparkLink多大程度上适用于这样的场景?虽然SparkLink的初衷是帮助内容和知识的传播,但是我希望我们所发展出的技术可以在出版系统之外被应用到到更多的场景里,为大家所用。
最后我还想说,如今代理我们公共知识出版的部分中间商和大平台将知识价值制定原则死死封在了“算法”的黑盒子里,我认为这种不透明不仅为炒作和坐地起价提供了很大的便利,还加剧了我们普通的技术工作者改变现状的难度。因此,我们将SparkLink安置于开源的区块链技术至上,至少令内容的价值和价格堆砌过程完全公示出来。我们并不会因为追求价值知识的价值而避讳知识的价格,而是要公平的主动的参与公共领域知识的定价,令公共领域内知识的价值转化为群体的利益,而非那些代缴纳的代理的或者说那些所被垄断的那种费用。我的报告就到此为止了,请大家批评,也希望今天的讨论能为项目的未来发展建立一个比较好的基础。谢谢大家。
本文作者
刘怿斯
Dimension.im 技术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