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氏FATWA】006:能否进口有经之人的货物?

对于东亚的的穆斯林而言,优素福·格尔达维(1926-9-9—2022-9-25)大概算是一位最耳熟能详的国际穆斯林人物。香港的“伊斯兰之光”网站不时转译他对教法和时事的看法与态度;其知名的《合法与非法》(Lawful and Prohibited in Islam)被译成多种文字流传。居住于卡塔尔期间时,他在半岛电视台所主持的每周一次的“教法与生活”(Shariah and Life)节目,吸引了无数忠实的观众。同时,他还在其所协助成立的“伊斯兰在线”网站上发表了许多宗教指导和思想,成为斐声国际的知名穆斯林学者,其影响力相当广泛。

问:当今,尽管伊斯兰国家能制造各种服饰,但事实上,这些服饰大多由西方国家的基督教徒的工厂生产。此外,如果条件允许,或者这些伊斯兰国家提供一些便利的话,这些商人也愿意将生产转移到伊斯兰国家。问能否从他们那里进口货物呢?另外,进口基督教徒的商品和进口犹太人的商品有什么区别?

答:这个问题中涉及到一些有关于和犹太教徒及基督教徒联系交往的事项。

第一类人,即犹太教徒,不能和他们有任何形式的往来,因为他们都是军人,都是反对伊斯兰和穆斯林的。他们侵占了我们的土地,侵犯了我们的圣地和尊严,他们每时每刻都在侵犯我们。针对他们,真主ﷻ说:“他只禁止你们结交曾为你们的宗教而对你们作战,曾把你们从故乡驱逐出境,曾协助别人驱逐你们的人。谁与他们结交,谁是不义的。”(60:9)先知也说:“以你们的双手,财产和言语来打击卡非尔。”现在,我们没有用武器和他们作战,特别是我们受到限制,无法做到这一点。我们现在的武器就是抵制,穆斯林应在经济、政治、文化各方面抵制他们,同样也应抵制所有打击伊斯兰的有经典之人,如塞尔维亚[1]人、美国侵略者、印度教徒以及所有攻击伊斯兰或支持侵略战争的人。

至于基督教徒,如果属于与我们为敌的人,如塞尔维亚人等,他们都要被抵制。如果他们不与我们为敌,和平相处,进出口货物都无妨,不过有个条件,这些生意只能是真主ﷻ允许的,不能是真主ﷻ所禁的。“未曾为你们的宗教而对你们作战,也未曾把你们从故乡驱逐出境者,真主ﷻ并不禁止你们怜悯他们,公平待遇他们。真主ﷻ确是喜爱公平者的。”(60:8)

先知曾经和不与他为敌,不与伊斯兰为敌的非信士们进行买卖。

作者:优素福·格尔达维;翻译:Ahmad Ma;排版:虔路|The One Path

[1] 指波黑战争期间与穆斯林为敌的塞尔维亚人。

*** the End ***

如想阅读更多同系列或主题的其他内容,请记得使用文章底部的标签🏷️功能哦!

#格氏fatwa